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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我最喜欢的一名作家
旧书架第二层的《人间草木》总泛着温柔的光。书脊磨出的毛边像被岁月吻过的唇,轻轻翻开,墨香混着某种湿润的青草气漫出来——那是汪曾祺先生留在纸页间的呼吸,十五岁的我第一次触到,便再难相忘。
记得初读是在初二的春天。教室外的玉兰正落,我蹲在花坛边捡花瓣,同桌举着本旧书凑过来:“你看这个写栀子花的,跟真的似的。”我凑过去,见书页上写着:“栀子花粗粗大大,又香得掸都掸不开,于是为文雅人不取,以为品格不高。栀子花说:‘去你妈的,我就是要这样香,香得痛痛快快!’”我“噗”地笑出声,花瓣从指间簌簌落进书里,成了最天然的书签。后来我捧着那本《人间草木》翻了又翻,看先生写昆明的雨季“城春草木深,孟夏草木长”,看他蹲在菜市场观察菌子,看他在葡萄架下写“如果你来访我,我不在,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”。那些文字像沾着晨露的草叶,带着泥土的腥甜,把人间烟火都写成了诗。
去年深秋,我因月考失利躲在房间里掉眼泪。妈妈轻轻推门进来,放下一杯热牛奶,杯底压着张便签:“去翻翻你的宝贝书吧。”我抽抽搭搭翻开《受戒》,看到明海和小英子在船上剥菱角,“菱角壳堆在船板上,像一摊绿森森的元宝”;又翻到《岁寒三友》里王瘦吾的小酒馆,“外面下着大雪,店里酒坛咕嘟咕嘟冒着热气”。忽然就想起先生说过:“人不管走到哪一步,总得找点乐子,想一点有意思的事。”眼泪慢慢止住了,窗外的梧桐叶正打着旋儿往下落,我却听见心里有嫩芽破土的声音——原来最治愈的力量,从来不在远方,就在这一蔬一饭、一花一草里。
后来我开始留意生活里的小确幸。清晨买豆浆时,看卖早点的阿姨把蒸笼掀开,白汽裹着豆香涌出来;放学路上,蹲在墙角看蚂蚁搬着半粒米往窝里爬;周末帮奶奶择菜,听她絮絮叨叨讲年轻时在菜园子劳作的事。我发现这些被我们忽略的“小”,在先生的笔下都成了珍珠。他写“黄油烙饼”是为纪念饿肚子的岁月,写“葡萄月令”是因为“喜欢这生活,愿意为它写点什么”。原来真正的作家从不是站在云端俯视人间,而是蹲下来,用最温热的目光,把日子里的褶皱都熨成诗行。
现在那本《人间草木》的边角更旧了,书里夹着玉兰花瓣、银杏叶,还有去年秋天捡的桂花瓣。每次翻到“一定要爱着点什么,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”这句话,总觉得心里暖融融的。汪曾祺先生或许不会想到,他笔下的一草一木,会在三十年后的春天,成为一个少女对抗世界的铠甲。他教会我在快节奏里慢下来,在喧嚣中听见自己的心跳,更让我懂得:最珍贵的文学,从来不是高不可攀的星辰,而是落在脚边的月光,是沾在衣襟上的饭粒,是你我都能触到的、热腾腾的人间。
合上书时,窗外的玉兰又开了。我轻轻摸了摸书脊,仿佛触到先生的手——他正笑着说:“走,咱们去看看菜园子的菜长得怎样了。”